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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姑苏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2-11-25 来源:苏州房产 浏览:179 编辑:苏州房产

  (三)企业营业执照(属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备案方式:有意向的评估机构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

  (八)拟参与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接过类似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且在承接上述业务过程中没有违规记录。

  (二)评估机构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同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五)参与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人员应当持有当年度苏州市城乡和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岗位证书。

  (六)持有当年度市住建颁发的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岗位证书的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有意愿参与2022年度姑苏区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备案。

  备案有效期内评估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该备案评估机构不能满足委托评估资格条件,自动取消受托资格并撤销在我办的备案:(一)营业执照或备案证书超过有效期限;(二)在评估报告抽查中被评为不合格;(三)评估过程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四)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出具评估报告,影响项目进度的(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延迟的,需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五)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来源: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4小时内回复。】

  为更好的开展姑苏区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有意愿在姑苏区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进行集中备案登记工作。

  (一)备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即日至2022年7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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